这个是上个星期的事情,原因是一个朋友的电话,问我这个稍懂绿化的专业人士。事由是这样的,朋友的公司新迁址,为了搭建职工停车雨棚,把企业所在墙内的爬山虎一并拔去了。这行为惹恼了一墙之隔的老小区物业。因为爬山虎正是由这个小区,攀岩而出。现在物业正以破坏小区环境为由,正与朋友所在企业发生争执,要求索赔!朋友问我,这到底算算是破坏绿化呢?
爬山虎原本垂直绿化中一名功臣,正如藤本科植物紫藤、凌霄、葡萄等,确可在盛夏高温时使室温下降2~4℃,大大节省空调电费。不过现在很少在现代小区中,再出现爬山虎的姿影。但是在这老式小区中,却常常见到这面绿墙。

(图为爬山虎等攀援植物为绿色奥运助力,图万中的植物应该是凌霄吧。)
初听来,就觉得朋友的这一举措有欠妥当,这你要拔,也得先知会一声。纵使它满墙枯槁,也会有满墙油绿的一天。你拔,拔的散乱缺乏章法,一通胡乱扯之后,背面墙的枝儿也摇摇欲坠。这邻里间绿色的过渡就这样破坏了。说道正题,我们不得不引入一个“越界枝桠”的民法概念。
越界枝桠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,是指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之间,一方种植树木等植物的枝桠越过界限。
越界枝桠涉及到两个方面:一是越界枝桠的相邻权问题,如果枝桠只是越界,并没有造成妨害,对方应当容忍,一般不得主张剪除;如果越界枝桠遮光挡风,妨害对方权利行使,则应当剪除。二是越界枝桠造成损害的侵权问题,越界枝桠侵害相邻方的权利并造成了财产损害,则构成侵权责任,不仅要剪除越界枝桠,而且还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
当然,这个概念是理论的,尚有几个案例可以具体解释这类事情的发生。如邻居种的大树盘根错节,长势喜人,却挤坏了我家的院子里面的灶头……我们搜搜网上,这类事件还有不少,也有打上官司,闹上法庭的。
人们爱绿植绿是件好事情,万一您的花草乔木惹恼了邻居,也应该妥善解决。根据以上的概念和具体的案例参考,当然这朋友的爬山虎事件,是不用理赔钱款的。但是还是要赔礼,把残留的爬山虎藤条安置好。我们合手作揖,相邻而居,和谐共处,方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。










